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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0-17 01:11: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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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按照《江西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现行法律法规和原相关部门职责,整合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统一划归生态环境部门行使。改革后,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同时,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一系列的决策部署,组建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保障综合执法的独立性、有效性、权威性。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听取了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3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九江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为我市全面展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九江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截至8月底,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做到了机构、编制、挂牌“三个到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编制总数全省排位第二,综合执法机构编制总数全省排位第三。 

  据了解,改革工作启动后,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垂管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组建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机构设置、编制做出了明确规定。8月9日,我市1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挂牌;8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挂牌。10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档案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划转与上收、档案管理与移交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垂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涉及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人员转隶、资产核定等涉改重大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基本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过程中“权、责、利”的统一。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借助垂改后联动更紧密、力量更充实的有利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立足九江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一是坚持执法专业化。今年通过各种形式引进专业人才9名,其中硕士学历人才6名。下一步,还将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全国公开招录45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二是坚持监管全域化,制定并严格落实了领导包企和环境监管人员驻厂制度,明确全市482家企业的包企领导和环境监管驻厂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三是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赔偿生态修复资金487万元。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行政处罚累计处罚立案数184件,行政处罚案件数150件,行政处罚金额1525万元。(九江日报 张建亭 记者 谈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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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19-10-17 01:11:00
信息类别: 今日九江
文件编号: JJSZF-201910-21182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9-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记者近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按照《江西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现行法律法规和原相关部门职责,整合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统一划归生态环境部门行使。改革后,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同时,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一系列的决策部署,组建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保障综合执法的独立性、有效性、权威性。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听取了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3月份,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九江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为我市全面展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九江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地党委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截至8月底,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做到了机构、编制、挂牌“三个到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编制总数全省排位第二,综合执法机构编制总数全省排位第三。 

  据了解,改革工作启动后,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垂管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组建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和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机构设置、编制做出了明确规定。8月9日,我市13个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挂牌;8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挂牌。10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档案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划转与上收、档案管理与移交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垂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涉及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人员转隶、资产核定等涉改重大问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基本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依法行政过程中“权、责、利”的统一。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借助垂改后联动更紧密、力量更充实的有利条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立足九江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迈出新的步伐。一是坚持执法专业化。今年通过各种形式引进专业人才9名,其中硕士学历人才6名。下一步,还将通过绿色通道,面向全国公开招录45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硕士以上学历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二是坚持监管全域化,制定并严格落实了领导包企和环境监管人员驻厂制度,明确全市482家企业的包企领导和环境监管驻厂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三是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成功办理了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赔偿生态修复资金487万元。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行政处罚累计处罚立案数184件,行政处罚案件数150件,行政处罚金额1525万元。(九江日报 张建亭 记者 谈思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