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濂溪区检察院就团结水库、梅山水库“三乱”(乱占、乱建、乱堆)现象,即水库管理房被违规私自占用,非法扩建并违规搭建,违规堆放生活垃圾和开垦种菜等问题分别向区水务局和莲花镇政府下达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职,恢复水库原貌。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区水务局及时向当地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莲花镇政府则主动对接,多次找相关当事人谈话,释法说理,要求主动拆除违法建筑物。在当事人以水库管理房为家、要求镇政府给予补偿、抵触情绪较大的情况下,区水务局和莲花镇政府积极履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释明法理。随后,莲花镇政府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见证和监督,对当地的违法建筑物实施了拆除。
此次检察建议有效促成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合力,使水库“三乱”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九江日报 记者 赵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