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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九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 -2030年)》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2 11:19:49 【字体: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2815
  • 责任部门:

一、目的意义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基本遵循和布局依据。《九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是在厘清全市水产养殖现状,科学分析评价现有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等原则,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通过分类制定不同功能区划的管控措施,对禁养区严格管理、限养区生态养护、养殖区提档升级,逐步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养殖水域滩涂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推动我市水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

二、背景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2018年农业部1号文件提出了“加快实施绿色水产养殖行动,优化养殖区域布局,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底基本完成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划定”的实施意见,同年611日,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集中督导会,为此,省农业农村厅专门召开了3次会议进行部署、培训、研讨和推进。按照农业农村部的工作要求,进行水产养殖开发水域滩涂面积超过1万亩或养殖年产量超过3000吨(以2016年年报数据为准)的县(市、区)需独立编制本行政区域规划。去年,全市除浔阳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其它13个行政规划单位都在201812月底完成了本行政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为编制《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86月,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开始编制市级《规划》。编制组通过五次实地调研,三次系统听取我市相关专家修改建议,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渔业部门及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意见,历经一年多时间编制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19428日,再次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共计23个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基础上再次进行了修改。618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并获一致通过,进一步进行了完善。7月19日- 8月3日将《规划》进行了网上公示,进一步收集意见。8月8日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8月14日,《规划》再次征求司法局的意见,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审核,并按照司法局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从而形成了今天的《规划》送审本。

三、规划内容

《规划》对全市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面(国有、集体)水域和滩涂进行规划。规划主要从总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保障措施、附则、规划附件、环境影响评价等7个方面重点内容,18个专题,6.1万字进行了编制。

1.总则

主要依据九江养殖水域滩涂的现状、面临形势,明确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和遵循的主要原则、编制目的、意义、规划的重点任务、范围及总体目标。

2.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从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水环境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等方面科学评价九江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全市水产养殖发展现状及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3.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科学划定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市规划总面积1681048.86亩,其中禁止养殖区面积95061.42亩、限制养殖区面积1158396.95亩、养殖区面积427590.49;在养殖水域滩涂功能规划的同时,对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的每一块水域的名称、水域类别、面积、所在位置(坐标)进行详细列表,并把水域分布情况在规划图上标注,作为今后开发和管理的依据。

4.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及其他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以达到规划引领发展,实现九江市水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目标。

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从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发展生态渔业,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可减缓消除不良影响。

6.附则

对《规划》及规划图件的法律效力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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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九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 -2030年)》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2020-01-02 11:19:49

一、目的意义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基本遵循和布局依据。《九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是在厘清全市水产养殖现状,科学分析评价现有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等原则,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通过分类制定不同功能区划的管控措施,对禁养区严格管理、限养区生态养护、养殖区提档升级,逐步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养殖水域滩涂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推动我市水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

二、背景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2018年农业部1号文件提出了“加快实施绿色水产养殖行动,优化养殖区域布局,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底基本完成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划定”的实施意见,同年611日,农业农村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集中督导会,为此,省农业农村厅专门召开了3次会议进行部署、培训、研讨和推进。按照农业农村部的工作要求,进行水产养殖开发水域滩涂面积超过1万亩或养殖年产量超过3000吨(以2016年年报数据为准)的县(市、区)需独立编制本行政区域规划。去年,全市除浔阳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其它13个行政规划单位都在201812月底完成了本行政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发布,为编制《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86月,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开始编制市级《规划》。编制组通过五次实地调研,三次系统听取我市相关专家修改建议,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渔业部门及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意见,历经一年多时间编制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19428日,再次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共计23个单位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基础上再次进行了修改。618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并获一致通过,进一步进行了完善。7月19日- 8月3日将《规划》进行了网上公示,进一步收集意见。8月8日召开了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8月14日,《规划》再次征求司法局的意见,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审核,并按照司法局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从而形成了今天的《规划》送审本。

三、规划内容

《规划》对全市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水面(国有、集体)水域和滩涂进行规划。规划主要从总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保障措施、附则、规划附件、环境影响评价等7个方面重点内容,18个专题,6.1万字进行了编制。

1.总则

主要依据九江养殖水域滩涂的现状、面临形势,明确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和遵循的主要原则、编制目的、意义、规划的重点任务、范围及总体目标。

2.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从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水环境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方向等方面科学评价九江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全市水产养殖发展现状及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提出了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3.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科学划定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市规划总面积1681048.86亩,其中禁止养殖区面积95061.42亩、限制养殖区面积1158396.95亩、养殖区面积427590.49;在养殖水域滩涂功能规划的同时,对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的每一块水域的名称、水域类别、面积、所在位置(坐标)进行详细列表,并把水域分布情况在规划图上标注,作为今后开发和管理的依据。

4.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及其他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以达到规划引领发展,实现九江市水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目标。

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从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发展生态渔业,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等保障措施,可减缓消除不良影响。

6.附则

对《规划》及规划图件的法律效力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