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11:14:5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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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2-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64678
- 责任部门:
九安办发〔2020〕3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指示批示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的通知》(赣安办字〔2020〕6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府办字〔2020〕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监督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
1.摸清底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对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危货运输、客运、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运输、港口装卸、电力、天然气、能源、燃气、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商业综合体及工贸等行业领域,认真摸排梳理监管企业情况,掌握本地、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总数、已复工生产经营单位数、返岗上班人员数量及企业产能负荷等基本情况,对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安全负责人在岗、复工员工培训、设备设施评估检测等安全管理情况,及生产物资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及配备等情况进行摸排。
2.找准规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综合历年复工复产期间事故防控情况,及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形势,找准安全生产规律,找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重点作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重点防控。
3.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疫情联防联控关键期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责任,按照“分级分类、领导包片、干部包企”的原则,明确对近期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管控责任,确保做到不漏一企。
4.确定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九安办发〔2020〕2号)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标准清单,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单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实际督促指导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参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标准清单抓好落实。
5.安全确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两确认”,即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工作和防疫措施确认工作,认真对照复工复产标准清单,逐项进行安全确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按照复工复产标准和程序,由属地监管部门组织形式审查;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确认或报备验收办法。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明确任务目标,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六到位”。
6.风险研判辨识到位。要认真研判企业停产时间长、设备设施状态不确定、返岗人员心理焦虑、岗位操作不熟练等安全风险,同时要充分考虑2月中下旬雨雪大风低温天气影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风险研判辨识,动态更新企业安全风险分布情况。
7.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到位。要针对辨识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结合实际逐项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确保做到不漏一处、不漏一岗。
8.人员培训到位。针对企业停产时间长、员工脱岗时间久、安全意识松懈、岗位操作生疏、安全制度模糊、设备磨合度差等情况,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批进行或网上教学),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9.设备设施检查到位。要针对设备设施停用时间久、安全状态不确定的情况,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企业所有投入复产的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10.应急措施准备到位。要结合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细化应急响应程序,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到位。
11.开工程序确认到位。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措施落实后,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确认会,按照企业复工复产流程进行桌面推演,形成安全确认书,由企业安全员、安全管理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按照流程签字后向方可开工。
三、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管理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为民之心,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措施及要求传达到企业,站在企业角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重点做到“一警示、两告知、两到位”。
12.事故警示教育材料送到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印事故警示教育材料送到企业,特别是要吸取南昌市新区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2.5”仓库火灾及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辽宁先达农业科学公司“2.11”烯草酮车间爆炸等事故教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员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3.安全生产条件确认的服务提醒告知企业。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落实复工复产“六到位”要求及其他复工复产条件,逐一告知企业。
14.“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不到位的后果提醒告知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企业复工复产形势,将做好“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两项工作的重要性提醒告知每一个企业,帮助企业理性认识两项工作不到位所产生的严重后果,确保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
15.复工安全指导到位。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管理指导,强化综合服务保障,想方设法为企业复工复产排忧解难,在短时间内全面恢复产能;对企业使用酒精、次氯酸钠等化学品进行消杀消毒作业的,进行安全指导;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调度和储备等的企业和单位的诉求,要多措并举、特事特办、主动作为,提供具体的安全服务和帮助,指导配齐配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巡查防控。
16.行政许可服务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自动顺延;确需办理的行政服务,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网上收件、网上审批、网上出件,不要求项目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或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项;暂停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及证书延期复审,到期证书在恢复复审前继续有效。
四、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服务
17.指导人员摸排。指导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18.防疫物资协调。指导企业配备必须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工信等部门要积极协调,确保企业防疫正常需求。
19.生产物资协调。指导协调拟复工企业对生产物资进行摸底,有序恢复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确保原料、辅料及其他生产物资生活物资,能够满足企业生产生活需要。
20.防护措施指导。指导企业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出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厂车、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宿舍等公共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做好各类消杀用品安全风险的告知。
五、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21.减处罚。疫情防控期间,对情节较轻、依法可罚可不罚的一律不罚,以教育和督促整改为主,通过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2.优服务。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安全管理公益服务,不得要求企业使用中介、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公开安全生产专家库资源,由企业结合实际自主选择;针对确需使用中介的重点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安全技术服务。
23.严追责。凡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倒查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九江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