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北大门及校园主干道路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27 08:50: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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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8-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81313
  • 责任部门:

   

案  由

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北大门及校园主干道路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

(九建案立字[2019]10号)

违法

当事人

江西一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

违法

事实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裸土未完全覆盖、洒水抑尘措施不到位、地面未及时冲洗、未设置冲洗平台等问题,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监理单位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未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其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理决定

对江西一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九建罚字[2019]43号)

对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九建罚字[2019]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