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
发布时间:2019-09-04 08:51: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9-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81305
- 责任部门:
案 由 |
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 (九建案立字[2019]11号) |
违法 当事人 |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 违法 事实 |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裸土未完全覆盖、洒水抑尘措施不到位、未设置自动冲洗平台、未设置喷淋系统、现场材料堆放凌乱等问题,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处理决定: 对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九建罚字[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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