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芳兰大道道路工程一标段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

发布时间:2019-09-25 08:52:0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9-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81300
  • 责任部门:

   

案  由

九江芳兰大道道路工程一标段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

(九建案立字[2019]17号)

违法

当事人

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

违法

事实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裸土未覆盖,冲洗平台设置不到位,洒水降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理决定

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九建罚字[201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