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须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03:11: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2-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81267
- 责任部门:
缴存时间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缴存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个人分别按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5%(单位个人合计10%),不高于12%(单位个人合计24%)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必须相同。
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2。相同。
缴存上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指单位和个人每月合计缴存额的最高限额。
上限标准由管理中心依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缴存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指单位和个人每月合计缴存额的最低限额,下限标准依据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缴存单位不得低于或高于限额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核算年度
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住房公积金核算年度。
账户计息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按年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年 审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依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填报《住房公积金年审表》,对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年审表》可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jzfgjj.com下载,一式贰份,盖章报管理中心审核后,缴存单位及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缓 缴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
补 缴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可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
余额查询
1、用固定电话拨打"12329",按语音提示查询。
2、登陆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jjzfgjj.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