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3 11:5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64705
- 责任部门: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直有关单位、职业院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对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方案意见的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等精神,现将《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试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人事教育处 向恭水
联系电话:0791-8621905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1日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方案
为认真开展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分工组织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谁培训 谁负责”原则,实行统一标准、分类指导和属地管理,形成各级主管部门、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试点体系。
1、各试点培训机构应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师资力量,提高培训服务水平和培训质量;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对参训人员的培训结果负责。
2、各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直、职业院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试点培训机构的推荐、试点培训过程和测试的监督指导。
3、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测试题库建设及试点培训、测试工作的日常管理。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试点工作的政策制定、行业指导及业务监督。
二、试点培训机构遴选
从我省现有培训机构中,经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和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推荐,遴选符合条件的试点培训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作为我省培训试点机构,供有需求的专业人员选择,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三、 试点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印发推荐试点培训机构的通知,收集试点机构申报材料,遴选试点机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并部署试点工作。
2、2020年1月,培训试点机构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
3、2020年5月,培训试点机构对培训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查找不足,不断优化培训、测试方式方法,制定试点各项管理制度。
4、2020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省推开。
四、培训试点工作步骤
1、报名方式。报名有两种途径:一是实地报名。专业人员实地到所选择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由培训机构将专业人员个人信息、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导入“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工作。二是依托“部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专业人员通过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网站(www.urdt.cn),登录“部管理信息系统”,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注册学员个人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
2、培训方式。学员报名成功后即可参加网上培训,通过www.urdt.cn,登录“部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培训机构,按照网上提示,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学习培训,随时可通过网上或培训机构查询学时完成情况。试点培训机构均须在网上将学员报名情况向社会公布,对培训学籍档案等相关资料建卡存档,并提高服务水平和培训质量,做好培训过程管理。
3、测试方式。学员完成培训学时,即可根据培训机构在“部管理信息系统”公示的测试时间参加测试。
(1)测试试题从全国统一测试题库和本省题库共同组成的题库中生成。
(2)测试人员登录“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电脑机考,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科目为一门综合科目,测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100分,满60分合格,测试结束后当场显示成绩。
(3)测试过程中,从入场到考试结束,通过入场身份采集比对和测试机位上的摄像头随机抓拍,至少要有3张考生照片传输到“部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4)试点培训机构要加强场地、设备、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测试过程各项资料的建档归档,并确保测试期间机考设备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5)测试合格的学员,可自行登录“部管理信息系统”,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及下载、打印电子培训合格证。
五、工作要求
1、注重培训效果。试点培训机构要健全培训制度,公开培训信息,加强师资力量,完善培训课程,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培训视频、照片、培训总结等资料留存备查,为参训学员建立学籍档案,自觉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2、严格收费标准。试点培训机构必须严格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6】920号)收取培训费用,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强制服务、指定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
3、加强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试点培训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培训测试过程中存在作弊、扰乱秩序等情节的人员进行记录,并作废当期测试成绩,一年内不得参加测试;对在培训测试过程中存在有组织集体舞弊等严重情节的,对试点培训机构做出取消本期测试成绩,停止培训试点的处理,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计入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