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本级288户动态管理核查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1-03 17:50:00 来源:市住房保障中心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72289
- 责任部门:
经相关部门核查,共有288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住房面积超标、收入超标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
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