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1-30 10:41: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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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1-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5829
  • 责任部门:

姓名: 陈爱林
留言类型: 咨询投诉
留言时间: 2019-01-28 
留言标题: 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的建议
   

陈爱林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的建议》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对于鼓励应用技术的开发,做好专利转化经营管理机制的完善,实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专利发明人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等问题,目前我市主要参照《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内容执行。例如:对经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以无形资产参与转化项目投资的,其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35%;合作各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者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获得的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可提取60%至95%奖励给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团队,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二、市科技局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建立了共青城和恒盛科技园2个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为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帮助;市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市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调研企业200多家,并建立了融资需求项目库,库中有92项需求。
  每年的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市科技局都会以文件及电子版(九江科技网)形式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目前,市科技局与市人才办、市科协达成合作共识,拟构建九江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平台主要由科技成果转让、企业技术需求、专家在线、孵化器等几大版块组成,目的一是为了促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解决双方信息不通畅的矛盾,使院校所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在企业迅速转化并产生效益;二是解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因不了解市场而导致科研成果无市场、企业了解市场而科研力量及科研仪器设备不足的矛盾;三是促进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有针对性的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帮助企业技术升级,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最终形成产学政研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
  三、市政府设立了九江市科学技术奖,旨在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每次奖项设立不超过30项,奖金额度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30万元(1项)、技术发明奖10万元(1项)、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同时按照市政府部署,市科技局正在运作成立资金规模4-5亿元的九江市科技金融发展基金。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为主投入九江市内科技型企业经营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旨在加速我市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做大做强一批科技型企业,带动产业发展。
 
 
 
回复时间:2019-01-30  答复单位:九江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