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支持和培育创新载体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23 10:50: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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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9-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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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刘女士
留言类型: 咨询投诉
留言时间: 2019-09-22 
留言标题: 我市在支持和培育创新载体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里先后出台了《九江市新工业十年行动考核奖励办法》、《关于科技助力“新工业十年行动”深入推进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今年又出台了《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等等。这些政策措施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税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优惠,并对获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一定奖励,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5万元奖励。
 对获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其在孵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获批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特别是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大提升了自身的品牌形象。
  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培育,我市目前共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42家(国家级8家、省级8家、市级26家)。在孵企业、创客6000余个。其中,九江市恒盛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比当中,被评为A类(优秀),全省仅有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获评为A类。
  对科技型企业扶持措施主要有:1.建立科技型企业项目库,对入库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申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级科技经费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方面优惠政策。2.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进行鼓励和支持。对企业在研发投入、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人才培育等等方面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方面择优进行支持,同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
 
 
 
回复时间:2019-09-23   答复单位:九江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