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征集《九江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1 15:13: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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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09-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2965
- 责任部门:
关于提请审议《九江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请示
市政府: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市委全会关于“创新引领”“创新领先”要求,为九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根据《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赣办发〔2018〕13号),以及《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赣府厅发〔2018〕19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赣府厅字〔2018〕59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我局在认真调查研究、外出学习取经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九江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现予呈报,请审议。建议审议后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
特此请示。
《九江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省、市委全会关于“创新引领”“创新领先”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赣办发〔2018〕1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九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需要,突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大力实施“六大工程”,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不断提升我市区域综合创新实力,为九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具有九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5%以上,成功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主要目标为“333”计划,即:
“三个突破”——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等重大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上实现突破;在科技金融发展和服务上实现突破;在高端科技人才和重大科技成果上实现突破。
“三个翻番”——在2017年基础上,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实现翻两番,达到65亿元左右;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实现翻番,达到700家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实现翻番,分别达到12000件和6000件以上,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以上。
“三个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量质齐升;主要科技指标在全省排名全面提升,有的争取领先,有的进入第一方阵。
二、实施创新平台拓展提升工程,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1.优化区域创新发展布局。积极融入创新型省份建设“一廊两区五城多点”布局,认真对接赣江两岸科创大走廊建设,突出抓好共青国家级高新区和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一南一北”两大创新平台建设,把共青国家级高新区打造成赣江新区重要增长极和昌九一体化创新驱动发展重要引擎;把鄱阳湖生态科技城打造成江西绿色发展样板区和九江新兴产业先导区。认真落实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计划,大力支持九江经开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助力经开区进位赶超。支持湖口、德安省级高新区打造创新型经济发展新高地,支持永修、彭泽等县(市、区)工业园转型升级为省级高新区,到2020年我市省级以上高新区达到5个以上,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的创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九江经开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共青城市政府,湖口、德安、永修、彭泽等县政府)
2.推进各县(市、区)至少一平方公里科创园建设。在每个县(市、区)规划建设至少1平方公里的科技创新园,用于承载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形成“一个工业园区+一平方公里科技园”“一个重点产业+一个创新服务平台”的模式。坚持市县互动、关联带动和辐射推动,努力把各县(市、区)科技园打造成为我市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的聚集地,科创平台和科技人才的聚集区,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的主要载体,发展新经济和培育新动能的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3.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和乡镇建设。大力推动县域创新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和乡镇创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到2020年,全市力争创建至少1个国家级创新型县(市),3个左右省级创新型县(市、区),20个左右创新型乡镇,为进入创新型城市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4.推动创新平台发展升级。围绕我市“5+1”千亿产业集群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整合创新资源,在重点企业、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加快组建一批市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省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到2020年,新建国家创新平台和载体10个、省级50个、市级100个,其中,组建“5+1”千亿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体5个以上,与国内大院大所和知名企业合作共建重大创新平台10个以上,使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总数达到350个左右,其中国家级、省级平台达到15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相关高校院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创新主体培优扶强工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5.开展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把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作为科技工作“头号工程”抓牢抓实,强化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突出龙头骨干企业和重点研发企业,加强培训指导和考核奖励,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每年拿出500万元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奖励资助,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科技投入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占比达到30%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增幅保持全省前列,总量达到65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2.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6.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大力培育和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落实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推进“企申高”“高升规”“规转高”。以扶优做强为目标,积极培育和发掘科技实力突出、创新能力强劲、行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不断壮大和优化我市创新主体集群规模。2018年全市力争新增高企120家以上,高企总数接近300家,增幅7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左右。力争到2020年,全市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700家以上,力争8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7.促进高校院所创新能力提升。强化高校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深化校地、校企科技合作,推动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鼓励高校院所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高校院所科研项目,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疏通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到2020年,建设若干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重点学科专业,培养一批主要学术学科带头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相关高校院所)
8.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认真落实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办法》,坚持培育和引进并重,采取“一院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企业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团体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重点推进九江产业技术研究院、共青城中纺院九江分院、永修有机硅产业创新研究院、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和北斗产业研究院、濂溪区清华大学高端装备制造研究院、柴桑区长江新材料研究院和德思光电研究院等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相关高校院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认真落实市“人才新政30条”,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引导和推动实施各类引才育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双千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实施我市“双百双千”“浔才回家”等人才计划,加大申报推荐和跟踪服务力度,使更多优秀人才入选。到2020年,建设院士工作站50家以上,引进和培养市级及以上优秀创新创业团队50个,获批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杰出青年科技人才10人以上,在国家“千人计划”等高端科技人才上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相关高校院所,各县(市、区)政府〕
四、实施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工程,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0.推动重点产业创新升级。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我市“555”产业发展需要,一方面加大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找准主攻方向和突破点,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一方面强化需求导向,聚焦我市“5+1”千亿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和关键环节,每年组织实施若干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培育壮大一批行业优秀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为产业发展升级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促进专利量质提升。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为契机,以提升专利质量水平为重点,强化量质并重,优化专利结构,在保持一定专利数量的基础上,注重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深化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工程,大力培育专利优势示范企业。到2020年,力争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2000件和6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00件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工程,激活创新创业活力
12.加快物联九江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以“网络领先、平台领先、应用领先、产业领先”为目标,抓好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简称03专项)在九江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移动物联网基础网络建设和创新应用,完善和升级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推进公共信息、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环保、智慧交通、消防监控、智能家居等示范项目。重点培育移动物联网科技企业,建设移动物联网创新创业园区。在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具备本地特色的物联网产业联盟体系,推动九江移动物联网生态链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公司等,九江经开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3.完善科技成果激励机制。积极推动落实我省《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科技人员更多研发自主权;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和奖励措施,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到2020年,力争在国家、省级科技奖励以及重大科技成果上实现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高等院校,各县(市、区)政府〕
14.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和组织,加强科技成果登记、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技术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线上线下对接活动,支持市县两级建立“政产学研用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快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打造网络化、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强强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打造“双创”升级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相关高校院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工程,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15.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级科技计划的顶层设计,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政策兑现和投入引导力度,不断壮大创新主体、激发创新活力;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减少无偿支持和直接支持,推行“后资助”“拨改投”“贷转奖”试点;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科技人员更多研发自主权;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 “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减少和优化企业办事程序,降低创新创业门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16.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科技创新投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杠杆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基金运作,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助推重点产业发展升级;加快“科贷通”运作,撬动银行资本,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启动“科技创新券”试点,实行“事前发放、事后兑现”方式,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购买或提供技术成果和服务;探索开展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科技金融业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7.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要求,针对一方面企业缺科技人才和技术,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等问题,整合市内科技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联合有关部门搭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一站式”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科协、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政府信息办)
18.推进科技扶贫纵深发展。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建立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实现科技特派员对接联系省级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的全覆盖,以乡镇特色优势产业为基地,以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为平台,以农业科技型企业为节点,联合选派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员,挂点开展技术服务、技术难题发现、难题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培训“五位一体”的科技扶贫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19.强化开放合作创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家对外科技合作计划,切实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国内知名“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交流,不断深化与沿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城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共建共享产学研合作平台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外侨办,各县(市、区)政府〕
七、强化协同保障体系,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生态
20.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九江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成立相应协调机构,确保上下协同、形成合力。有关责任部门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推进,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 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1.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按照创新驱动发展“1+N”政策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的科技政策体系,在创新引领、科技金融、企业培育、人才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大力保障和支持企业创新活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提升我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
22.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涵盖研发投入强度、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环境等考核指标体系,实行考核监督,加大考核权重,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责任单位:市目标考评办、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人社局)
2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营运、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等。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法院,各县(市、区)政府〕
24.弘扬科技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积极推进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创业政策以及创新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落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崇尚创新、参与创新、敢于创新、乐于创新的重视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创新型城市建设上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