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采纳】关于征集《九江市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发布时间:2019-11-02 16:17:0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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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1-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4725
- 责任部门:
《九江市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方案》起草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03专项),是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之一。2017年9月13日,科技部、工信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南昌签署框架协议,确定在我省开展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将此作为加快江西创新发展的重大机遇和建设物联江西的重大举措,作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引爆点。成立了由时任省长刘奇同志担任组长的的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进行调度部署。
市委、市政府对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非常重视,主要领导高位部署和亲自推动,要求大力发展和培育数字经济、智能经济、5G经济,以此推动新动能,促进九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4月2-3日,谢一平市长亲自带队赴鹰潭市专题学习“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深入03专项应用场景和有关物流网企业考察调研,对我市示范推广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李军副市长就03专项工作推进和《实施方案》起草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并到实地调研,同时,先后两次邀请省03专项专家指导组到九江调研指导。就《方案》起草工作,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多次在一起探讨,在开展专题调研、外出学习考察、争取上级指导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先后三次向市直相关单位、几大运营商,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征求意见建议,共涉及49个单位,同时征求了省03专项专家指导组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具体见附表),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的《送审稿》,现报请领导小组会研究审议。
二、主要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力求实效、争取前列”的原则,提出了我市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安排。
1.工作目标。围绕全省“网络、平台、应用、产业”四个领先总体要求和“百千万亿”量提升、十大品牌“物超人”的工作目标,以平台、项目建设为抓手,资金、人才、政策为保障,以智能工厂、智慧环保、智慧旅游、智慧停车、智慧消防等重点品牌应用为牵引,全力打造“物联九江”知名品牌,力争2-3年内实现九江全域“物超人”(物联网连接数超过人口数)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云二网三平台N应用”的物联九江整体架构,即建设基于开放架构的一批云计算数据中心、新一代移动物联网和新一代通信网,以及物联网、大数据和工业互联网三大支撑服务平台,开展基于平台的工业、农业、交通、旅游、市政、环保、消防、治安、医疗、教育等N个行业应用,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民生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为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提供强大支撑。
2.重点任务。主要有5项:(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NB-IOT网络和eMTC网络部署,加快5G网络建设和深度覆盖,尽快实现5G网络商用试点,强化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网络及基础统筹发展,提出了2019年建设目标和任务。(2)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速推进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大数据九江中心、中国移动5G联合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九江市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产业研究院,组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公共技术服务、公共应用创新服务、产业发展服务三大平台。(3)打造转移转化载体。以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和昌九电子信息产业带等为主要载体,聚焦物联网领域,引进有规模、有实力的合作伙伴,推动九江物联网生态链发展,促进我市物联网产业做大做强。(4)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以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为主平台,打造九江数字经济产业园。聚合九江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等院校的优质资源,深化与通信运营商合作,设立九江市移动物联网业务研发基地。加大对本地移动物联网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进物联网企业,着力打造各类传感器、集成电路、软件/中间体、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企业,努力实现移动物联网产业重点环节有企业,企业规模和总产值快速提升。(5)开展示范样板应用。围绕“物联九江”目标,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结合九江实际和特色,重点在智能工厂、智慧环保、智慧旅游、智慧停车、智慧消防等方面打造几个示范亮点工程。一是推进传统制造产业升级。抓住九江被列为全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试点城市契机,以九江石化为龙头,大力实施“化工、钢铁、纺织等产业+物联网”工程,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样板。2019年,打造20家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样板,完成10家企业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到2020年,实现1000户企业上云,打造100户两化深度融合企业,20户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企业,30户省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二是开展园区智慧环保工程。以柴桑区赤湖工业园“智慧环保”为引领,在全市打造一批5G智慧环保升级版项目。加快八里湖新区智慧环保项目建设,推进全市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开展智慧旅游应用。推进“旅游+信息技术”,打造一批九江“红色VR”智慧旅游示范样板,精心打造共青城富华山红色VR馆”,争取列为全省首批“红色VR”旅游试点示范应用项目。四是开展智慧停车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停车在全市的应用,今年12月底前,实现用户通过手机APP查看空闲泊位,预约停车,推广智慧停车场50个、泊位5000个、连接数5000个。五是开展智慧消防应用。加快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5G智慧消防升级版改造,打造一批具有九江特色的“智浔119”品牌,并在各县(市、区)推广应用。加强消防智能化产品的开发应用,带动消防产业升级发展。与此同时,积极开展基于平台的农业、林业、交通、电力、市政、警务、医疗、教育等行业的应用,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在我市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3.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建立调度机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部门协同等5个方面。参照省里规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驻市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九江市推进03专项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并与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整合,建立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试点示范产业基金,对03专项重点示范项目以及物联网产业发展予以鼓励扶持。建立定期听取推进情况汇报,定期通报工作动态等机制,并将03专项推广应用工作列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促进工作责任和土地、财税、金融、“双创”、人才等配套政策的落实。
三、工作建议
一是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政策性、关联性、专业性强,起草过程也是我们学习的过程,《方案》送审稿虽然经过多次、反复征求意见,肯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成员单位进一步提出指导意见,以便我们修改完善。
二是《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后,建议参照省里做法,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 |||
序号 | 单位 | 修改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市发改委 | 1.第三页第三点“强化资源开放共享”中建议删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我委无相关工作职能。“有序开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资源和建筑支持通信基站建设”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支持通信基站建设应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国有企业支持通信基站建设由国资委负责。 | 采纳 |
2 | 市工信局 | 1、主要任务第二条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第1点加快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建议修改为“责任单位:市信息办、市工信局、九江电信、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第4点打造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组建服务于企业的物联网监测、控制、统计等平台”,建议修改为:“组建服务于企业的监测、控制、统计等网络平台”。 | 按照部门职能,未予采纳 |
3 | 市教育局 | 8.开展智慧学习示范应用。 | 内容已简化 |
4 | 市生态 | 我局近年来,积极推进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技术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政务系统网络及物联网基础网络已初具雏形,部分县区已建设智慧环保信息化应用平台但未实现数据共享。 | 基本 |
5 | 市应急 | 建议在工作实施方案中增加以下内容: | 采纳 |
6 | 市政府 | 1、建议将方案中“市信息办”统一修改为“市政府信息办”。 | 基本 |
7 | 市住建局 | 1.实施方案第二点主要任务第一部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第3点强化资源开放共享中责任单位中建议将市住建局改为市城市管理局。(修改理由:根据市委改革方案,市市政局与市园林局已经转至市城市管理局。) | 采纳 |
8 | 市公安局 | 第十五条推进智慧公安建设中“火灾事故预防”属于市消防救援支队业务。 | 采纳 |
9 | 九江银保监分局 | 由于组织人事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赵斌国 市银监分局局长”修改为“文庆 九江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 | 采纳 |
10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因消防体制改革和人员变动影响,领导小组成员中“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廖圣福”应改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马剑明”。 | 采纳 |
11 | 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 1.第3页第二、(二)、1项,“推动中国电信中部(江西)云计算基地副中心落户九江”改为“推动落户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的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大数据九江中心快速建成运营”。第16页第5项项目名称同改。 | 采纳 |
12 | 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 | 1、“重点工作推进表”中“主要任务”的第8点推进智慧停车应用示范。建议第8点的责任单位增加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中国移动九江分公司、中国联通九江分公司) | 采纳 |
13 | 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 | 1.第3页关于“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中“加快数据中心建设”的相关描述,建议修改为“加快我市现有数据中心出口带宽扩容,提升服务能力。加速推进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大数据九江中心的建设,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实现智慧城市(含物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智慧农业平台、智慧停车平台、智慧医院平台、智慧教育平台、智慧旅游平台、智慧电梯平台、智慧环保平台等)应用的统一承载,促进物联网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力争在2019年6月实现对外服务能力的提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信息办、九江电信、鄱湖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2.第4页关于“建立公共服务”中“4.打造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的相关描述,建议修改为“大开开展智能制造在实体企业的广泛应用,利用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技术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产业企业,以‘企业上云’、‘工业云平台’为基础,组建工业互联网运营中心,实施‘工业大脑’计划,构建服务的物联网监测、控制、统计等平台。至2020年,形成包括工业云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产业联盟等在内的移动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面向社会提供虚拟化服务,面向各行业应用平台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打造省内先进的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电信)”。3.第6页关于“开展示范样板应用”中对应用的描述与各分项不一致,如“智能停车”与“智慧停车”、“智能环保”与“智慧环保”,建议统一修改为“智慧停车”、“智慧环保”。4.第7页关于“开展示范样板应用”中“开展智慧城市应用”,建议在该条应用的责任单位中将九江电信纳入其中。5.第8页关于“开展示范样板应用”中“开展园区智慧环保工程”,建议在该条应用的责任单位中将九江电信纳入其中。6.第8页关于“开展示范样板应用”中“开展智慧电梯示范应用”,建议将九江电信纳入其中。7.在《重点工作推进表》中关于我公司名称建议统一描述为“九江电信”。8.第15页在“5.加快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关于主要任务的描述,建议修改为“加快推动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大数据九江中心的建设,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实现智慧城市(含物联网平台、工业云平台、智慧农业平台、智慧停车平台、智慧医院平台、智慧教育平台、智慧旅游平台、智慧电梯平台、智慧环保平台等)应用的统一承载,促进物联网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力争在2019年6月实现对外服务能力的提供。”9.第15页在“6.推动传统制造产业升级”的主要任务中,建议增加“产业发展平台”的内容,建议增加内容:“以‘企业上云’为基础,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施‘工业大脑’计划,组建工业互联网运营中心,积极构建服务于产业、服务于企业的物联网监测、控制、统计等平台。至2020年,形成包括工业云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产业联盟等在内的移动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面向社会提供虚拟化服务,面向各行业应用平台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打造省内先进的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各县(市、区)政府,九江电信) | 采纳 |
14 | 中国电信九江分公司 | 10.第16页在“8.推进智慧停车应用示范”中,将“推进智慧停车在全市的推广”明确为 “推进NB智慧停车在全市的应用”,同时将九江电信纳入到责任单位。 | 此项推广目前未列入省十大品牌内,暂未采纳 |
15 | 中国铁塔九江分公司 | 建议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71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5G发展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赣府发[2019]4号)等一系列省、市文件要求,在第二条第1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段中,增加“加强统筹规划,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统筹5G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全面深化共建共享及公共资源开放,除有法律规定以外,全面开放使用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和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及所属用地,以及政府投资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公路、铁路、桥梁、体育、社区服务、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为基站、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提供场所和便利,所有公共设施应无偿向5G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各级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部门(或下属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城市公共资源租赁协议不得影响5G建设。推动出台《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将铁塔基站及室内分布式系统等同于“水、电、气”纳入建筑物必备的配套建设。 | 采纳 |
市委改革办、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九江人行、中国联通九江分公司、国网九江供电公司等19个市直单位和部门,回复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