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主要负责人】发展计划科长万小平解读《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1-07 09:42: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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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1-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44858
- 责任部门: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联合制定的《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有关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先后《九江市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科技创新政策,新时期、新形式、新任务赋予科技创新重大历史责任,要求我们必须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而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是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事关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全局。
为发挥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办法》,对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类专项和基地和人才计划等项目,根据市科局发布的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立项后,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实行后资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企业投身科技创新热情,提升我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四章,共10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支持范围;第三章为后补助程序;第四章为监督检查;第五章为附则。
(一)总则共3条,明确项目资金后补助起草背景、内涵,部门管理职责,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
(二)支持对象、范围共2条,明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科技成果后补助的支持对象、范围及条件。
(三)后补助程序共2条,明确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按照发布指南、提交申请、审核推荐、审核受理、项目评估、项目立项、签订合同、项目实施、申请验收、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公示以及经费拨付等12个完整流程。
(四)监督检查共2条,全面加强后补助经费管理,按有关法规明确接受监督检查及有关法律责任。
(五)附则1条,明确《办法》解释部门及施行日期。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解读关联】: 《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