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5 16:44:0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1-03-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6897
  • 责任部门: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九江市科技编制。2010年度九江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九江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情报所所长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并落实了责任人。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市科技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设置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按照江西省政府统一规范要求,编制和更新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并通过九江科技网和九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218.65.3.188)等形式进行及时公开;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做到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市科技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凡《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全面、主动地公开。同时,按照《条例》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保障。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江西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10年,市科技局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参加了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科技局按照分类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发文共69条,存档电子公文183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五、2010年市科技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市科技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电子政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别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二是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号)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建立权责进一步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建设。同时,根据需要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五是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对网络系统进行了扩容改造。建立好九江制造业信息化公共技术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两个平台建设。开设了九江知识产权网。

     六是改善了科技信息服务,极大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及时发布了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评选等科技管理工作信息社会和公众已经可得到科技信息服务。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