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九江市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0180176号提案的回复
怎样加快扶持稀有纳米高新技术材料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10-18 14:38: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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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19-10-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19-136704
- 责任部门:
梅龙宝委员:
“关于加快扶持稀有纳米高新技术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一是建立了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库,对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稀有纳米类高新技术企业)做好专利申请、科技成果等做好服务;二是对新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稀有纳米类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所在县(市、区)也有不同的奖励;三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优先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四是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稀有纳米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政策。
二、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为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们正在积极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目前,我市稀有纳米高新技术材料产业的企业,大多属于初创型企业,我们将做好申报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三、做好科技人才服务。一是出台《九江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文件,每年遴选5个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直接给予贷款。二是对获得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风险投资的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强化跟踪服务,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吸引社会资本聚集。三是我市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通过与银行合作,在人才较为集中的市场内启用信用担保,银行负责回收的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四是选拔培养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培养出10名省级以上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五是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每三年从全市重点产业、行业和部门选拔4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纳入培养工程。对被认定为省、市优势技术创新团队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经费支持,专项用于技术创新团队的建设。